受内蒙古李家塔煤矿的委托,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研究中心)对内蒙古李家塔煤矿进行安全现状评价,现项目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。
李家塔煤矿是司法部直属的大型国有重点煤矿,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境内,距伊金霍洛旗约
本评价项目于2014年10月启动,2014年10月上旬研究中心成立了评价项目部,并与业主单位商讨安全评价工作方案,确定评价专家组;2014年10月下旬,组织有关安全评价人员进驻现场进行检查、评价,通过听取该煤矿生产情况介绍,查阅有关图纸、档案资料、入井实际检查等方式,采用安全检查表法、函数分析法及专家现场评议法等评价方法,分析评价各生产系统、辅助生产系统、安全设施、安全管理等与煤矿生产直接相关环节的安全现状;2014年11月上旬,根据现场评价成果,按照《安全评价通则》(AQ8001-2007)、《煤矿安全现状评价导则》(安监管规划字〔2004〕36号)、《煤矿安全评价导则》(煤安监技装字〔2003〕114号文)等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安全评价的相关规定,结合项目特点,对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主要危险、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、分析和评价,确定其危险程度,并针对主要危险、有害因素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;经过项目部多次分析研究,编制了《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》(初稿),经研究中心内部评审并根据李家塔煤矿的意见修改后形成《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》(送审稿);